更換帽襯延長安全帽使用時間的做法不可取
更換帽襯延長安全帽使用時間的做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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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的主要功能是防止勞動者在作業中遭受空中墜落物體的打擊。那么經過使用一段時間后的安全帽,對其帽襯進行更換后能繼續使用嗎?這種為降低個體防護裝備成本更換帽襯,達到延長安全帽使用時間的做法是不能允許的。
安全帽及其配件是一個整體,國家對特殊勞動用品的管理實行了生產許可證制度,即特殊勞保用品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國家勞保用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公室,對企業生產能力、技術條件及其生產產品進行檢測合格,辦法生產許可證后,該企業才能進行生產并將合格產品投放誰廠銷售。每批產品還須按批量大小,抽出一定數量進行沖擊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電絕緣性能、阻燃性能、測向剛性、抗靜電性能六個項目的檢測,所有的檢測都是對安全帽整體試驗的認定,而不是對某一部分的認定。
安全帽帽襯無法檢測,國標GB T2812-2006安全帽測試方法中,對安全帽的各部選料、材質有具體規定,但無檢測標準,無法對帽襯合格與否進行檢測認定,也就無法保證所更換的帽襯本身是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
更換帽襯后安全帽的整體質量未經檢測,安全帽在更換帽襯過程中都是由勞動者自己操作,帽襯與帽殼之間的水平及垂直距離無法保證。加之,使用單位也無檢測設備,更換帽襯后安全帽的整體質量能否達到標準是個未知數。
能否造成安全帽的超期使用,由于更換帽襯后,使用者會產生只要安全帽不破損就可以繼續使用的認識。孰不知,安全帽在風吹、雨淋、太陽曬下,帽殼會隨時間老化,國家標準中規定安全帽從生產之日算起,塑料安全帽最長只允許使用二年半,如果超期使用就會使安全帽變為事故帽,一旦墜物打擊將造成大禍。
為此建議:在今后修訂安全帽標準時,增加“嚴禁隨意更換帽襯或配件”,并對安全帽帽襯質量作出要求,以確保帽襯在使用期內不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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